
圖名:麻花在天
(昨日夢一麻花,有二目,皆似圓鈴,傲然而舞長空,口中絮絮,不知所云,以圖示之。)
“金粉東南十五州,萬重恩怨屬名流。牢盆狎客操全算,團扇才人踞上游。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粱謀。田橫五百人安在,難道歸來盡列侯?”
這首龔自珍的《詠史》,作于晚清年間。現在雖不是晚清,更不是什么國民政府,但每當讀到這首詩時,我卻總猶如身臨其境般,惶惶而不能自己。是錯覺,還是什么呢?天知道。
而最近,還有一件讓本就愚鈍的我更加莫名的事情。
那就是,身為珊瑚蟲QQ主體依附者,竟被名為騰訊的軟件公司,第二次以同一原因將珊瑚蟲QQ作者位于[北京]的作者soff,以民事訴訟“逮捕”到[深圳]法庭的事情。
也許正如詩中所說“ 當猶太人被德國人帶走時,我沉默;當波蘭人被帶走時,我沉默;當捷克人被帶走時,我依舊沉默;當我被帶走時,所有人都在沉默。 ”
有些事可以沉默、有些事必須沉默、而有些事,即使想要沉默,也不可能沉默!身為一名程序員,身為一個自認為還算天良未泯的中華兒女,在這件事上,我不想沉默,我無法沉默,我不可能沉默!我要將我所見的、所想的,用文字加以表達,用行動加以證明。
背景知識:
關于珊瑚蟲:
珊瑚蟲是一款基于騰訊QQ的輔助插件,開發團隊主要由Soff和Quaful組成. Soff本職是北京理工大學計算中心教師,業余從事IPQQ開發多年.據說早在2002年,騰訊就與他有過接觸——因為當時的珊瑚蟲,傳聞后來Soff寫下保證書,保證“關閉本人網站上關于QQ軟件該修改版本的下載服務,刪除與該修改軟件版本有關內容”而作罷。
然而,不修改原程序——外掛形式的QQ顯IP思想出現又一次引起了Soff的興趣.由于珊瑚蟲外掛規避了版權問題,Soff重操舊業,并逐漸成了“溫水中的青蛙”,慢慢的走向“末路”,而不自知。Quaful是清華大學在讀博士,技術出眾.珊瑚蟲前期采用的是純真版的IP庫,由于純真版的IP庫越來越大,因此在2006年珊瑚蟲推出了自己的精簡版IP庫,體積大大減小,準確度也還不錯.珊瑚蟲QQ的發展和IPQQ的歷史緊密結合,自鄒丹發明破解方法之后,珊瑚蟲就開始緊跟腳步。如前所述,2003年與騰訊的一次碰面導致前期珊瑚蟲版本擱淺,中間經歷木子時代,珊瑚蟲又以新的面貌
出現至今。
引子:蟲Q恩仇錄
故事起源于2000年某個伸腳不見金戒指的夜晚……
一個名叫陳壽福的年輕人,本著在當時看來或許還是“為人民服務”的精神,依托當年某個我還不知道是什么的不知名軟件,開發出一款稱為“珊瑚蟲”的輔助插件,他能夠去除那不知名軟件不時彈出的廣告,能夠顯示好友IP,能夠運行種種原程序不具備的輔助功能,在軟件運行速度上也有一定的優化,而唯一不變的,就是原程序的用戶數據,依舊是會歸原程序所有。也就是說,這是一個除了利益的收取,全幫原程序代勞的“雷鋒型”軟件。在當年它一出現,就被視為一款“綠色環保軟件”而得到廣泛應用,在日益龐大的網民群體中獲得了相當大的影響力。
依稀記得2001年,在我無奈(我一直用MSN,有友人偏用QQ聯系我才用的,現在也是)開始使用珊瑚蟲QQ之際,當年網絡下載大多只有珊瑚蟲QQ,真的是“只聞珊瑚蟲,不識馬化騰”。
這期間珊瑚蟲QQ與那不知名軟件間,據說還曾有過合作,據說還被他們邀請參加公司內部活動,當然,都是據說。
而此后,原來那個我不知道名字的軟件(哦,現在知道了,那個軟件叫OICQ,后來不知怎的改稱騰訊QQ,江湖傳說是由一款叫ICQ的猶太人制軟件改變而成的,改名也據說與此有關,當然,也是據說的)。但就在2006年,那家軟件公司(傳言中當年那家軟家公司和某種盈利空間N大的卡片狀物體運營扯上了關系……傳言、傳言啊~),騰迅公司首先發難,控訴珊瑚蟲QQ作者陳壽福侵權,于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
結果陳壽福雖然主場作戰,但依舊不敵敗訴,鎩羽而歸,被判賠償人民幣十萬元。
但此后陳某雖繳納了10萬元的罰款,但仍舊“賊心不死”,從未停止珊瑚蟲QQ的更新,直至最近被深圳公安局機關仿佛對待通緝犯般自北京押往騰訊的主場——深圳拘留所看押。
一方,是已然富可敵國,年收入以數十億記的業內大佬。一方,是被指責“七年收入117萬”的大學教師。
一方,是號稱用戶覆蓋全中國的巨頭。一方,是雖少也以百萬計的珊瑚蟲用戶群。
一場普通人民教師與“中國IM大佬”之間的糾紛,牽扯進無數網民與業內人士關于情、理、法的年度賀歲黑色幽默大戲,就此拉開帷幕。
孔子曰:“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
古往今來,但凡訴諸公堂,無非是利益沖突。對騰訊而言,第三方改版QQ的盛行使得原版QQ的用戶越來越少,而各種改版的QQ幾乎無一例外的都會去除廣告顯示IP.雖說QQ客戶端廣告并不是騰訊的主營項目,但無疑還是損害了騰訊及其廣告客戶的利益.另一方面,部分改版QQ擅自捆綁其他軟件,給不知情的用戶帶來困擾,這些用戶自然也會把賬算在騰訊頭上.因此拿人氣最旺、技術最好的珊瑚蟲QQ開刀,也實在是有理有據。
我的觀點:
就軟件開發來說:
就軟件行業本身來講,有其自身的發展及運營法則,大體上應該本著“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則。
而今騰訊以侵犯著作權法為理由起訴,雖看似合理,私以為悖。
只因為軟件產品有其他產品無法比擬的唯一特性——為客戶需求而存在。這是軟件工程的真理——至少是最接近真理。 軟件——服務,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沒有需求,就沒有任何軟件存在的價值,更加不會有人去制作。如果有人認為珊瑚蟲QQ在犯罪。那么很遺憾的是,這樣按軟件規律推導就意味著——自2000年以來,所有和珊瑚蟲QQ有關者,哪怕是見過而沒有舉報者(法律中有不作為的相關條款),都是犯罪份子。因為并不是soff要制作珊瑚蟲,而是有客戶在需要珊瑚蟲類的軟件出現,若沒有你們,就絕對沒有soff長達七年的“侵權犯罪史”。
我倒認為,騰訊若有膽量的話,還是干脆起訴所有珊瑚蟲相關人員“集體侵權犯罪”更干脆、更“爺們”些。
另外,從開發的角度來說,現在的珊瑚蟲QQ,其本質上不過是一個插件,一個不改變原程序的軟件增強包罷了,是一個利用原程序公開API的輔助工具。就和IE上的那些或強制,或自愿安裝的雅虎助手,Google工具條如出一轍,根本就屬于同類。
試想,如果在一個軟體主體上,不經版權者同意就無法開發輔助軟件的話……天!那么Windows程序員都自殺好了(死吧,死吧,我是Java程序員,不用Windows,以后就是我們的天下了^:^),因為你們都沒有和M$申請開發權,以及基于Windows系統的軟件銷售權,憑什么調用微軟的API,憑什么使用Win32及后續格式發布軟件?更進一步說,誰允許你們在Windows發布商業軟件的?
如果有人說說OS是特例的話,好,那么office系列呢?有不少人以此為基礎,進行過數據處理吧,甚至某些公司還開發了層出不窮的收費軟件。但office系列是什么?正經的微軟盈利產品吧?給大家“插件發布許可證了”?原版功能有限微軟請你們管了?誰讓你們出“增強包”了?授權書拿出來看看,沒有?按照騰訊邏輯,似乎你們也侵犯著作權了!罰!抓!判!……再不成干脆斃了!
微軟作為跨國企業巨頭,“內力之深厚”恐怕騰訊還難以望其項背,但微軟卻沒有玩這種“騰訊邏輯”,是因為微軟無法做到嗎?恐怕不是吧。我相信微軟想干的話還是做得到的……而之所以沒這么做,其根本原因在于,是因為即便被戲稱為“M$”的微軟,也沒有利欲熏心到,為暫時利益而封殺對有助于自己的增值產品,如果他們那樣做了,Oh,My God! 比爾現在恐怕會在某個人煙罕至的熱狗店專心的賣熱狗吧。(史蒂夫.喬布斯仰天狂笑中)
都說“兔死狐悲,物傷其類”,如果廣大程序員同胞們不想這種情況發生在自己身上的話,應該持什么態度面對這類案件,恐怕就都心中有數了。
否則的話,未來的程序員招聘廣告,可能會是這樣的。
“你想成為程序員嗎?如果是的話,那么恭喜你,你即將加入了一個僅次于販毒、販賣的第三類危險行業。我真誠地希望你的○○夠牢靠,否則不遠的將來你一旦入獄,那些不知何時會捅下去的XX,就會要了你的小命。”
想來騰訊也有開發部,也有技術人員,但不知位于騰訊的“軟件精英”們,此時此刻,又會是什么心境呢?
從法律上講:
在世界各國,知識產權侵權的訴訟主要以自訴為主,特殊情況公訴。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而珊瑚蟲案件屬于普通的商業案件糾紛,根本不構成“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是不當由檢察機關提出公訴的,而身處北京的被告卻被深圳公安直接押赴看守所,更是不知從何說起的。當然,我法盲,歡迎了解中國法律者幫忙解釋……
其次,根據我國法律精神及條文,一案兩判,本身就是違法行為。
本案由2006年12月,已經由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行過一次宣判,而騰訊及soff也并未對此案提起過上訴。
也就是說,即使侵權行為還在繼續,也理應從07年1月重新開始計算,因為06年騰迅已經獲得了2000-2006年的賠償,那又何來再判2000-2007年之說呢?難道說我今天闖紅燈扣了分交了罰款,而后每年的今天即使我沒有任何違章,也可以用同樣的理由再處罰我一次不成?!
更何況,北京法院宣判,且沒有接到上訴的案件,竟然是通過深圳檢察院再次起訴的,這是在審誰?通緝犯嗎?!這是民事訴訟啊!
于是從理論上講,似乎不應該發生這種情況。(再次重申,我法盲,我所有用語都是“似乎”、“也許”、“懷疑”,請了解的幫忙解釋,不了解的說一下自己官職,我會改的……)
可事實上,此案不但一案兩審,而且還將作為民事訴訟的被告由北京押往深圳,甚至進行了拘押,恐怕也堪稱是起“離奇”的民事訴訟案了。
那為什么這種看似荒唐的事情能夠成立呢?
記得西門慶說過這么一段話,或許是答案吧。
“咱聞那佛祖西天,也止不過要黃金鋪地,陰司十殿,也要些楮鏹營求。咱只消盡這家私廣為善事,就使了姮娥,和奸了織女,拐了許飛瓊,盜了西王母的女兒,也不減我潑天的富貴。”(《金瓶梅》(崇禎本)五十七回)
總結發言:
其實歷史上相互依存且最終雙贏的IT案例很多,比如當年若沒有MOS Technology“6502”,APPLE-Ⅱ個人電腦可能也不會出現(我們都知道,Apple-Ⅰ是傳說中的車庫版),也就不會有現在的MAC種種。但是反回來,如果沒有Apple,Motorola在微處理器的發展史中也絕無法占據現在的地位,也很難在業界蓬勃發展。
正所謂"何則兩利,分則兩害",儼然是利益共同體的關系.即便而后因為種種緣由"分道揚鑣",也"好聚好散",因為在這個世界上,誰也說不準誰將來便一定怎樣,難保日后"山水有相逢"."凡事留一線,日后好相見",正是中國人幾千年處事待人哲學的智慧結晶.
而在現代中國,這種合作精神卻似乎不在了,甚至演變成了"只能同患難,不能共富貴"的潛規則.一場場"卸磨殺驢"的潛規則黑色喜劇也因此而上演.
我能說什么呢?最后也只好“相信政府,相信司法公正,相信歷史”罷了。
借鄭燮《竹石》一首,以致soff及廣大珊瑚蟲用戶。
“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巖中。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 ”
PS:如果珊瑚蟲公布募捐帳號,本人一定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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